2018年10月11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发出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许可服务指南》(编号04021),将于2018年10月15日起实施。 SRRC申请基于旧指南,新指南变化如下: 一收费方式 申请人取得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》后,应履行申请时作出的承诺,及时提交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销售等合同材料,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及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(暂行)》定期与承检机构结算相关测试费用。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自行与承检机构协商相关测试费用事宜: (一)因被测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不予核准,不能在我国境内销售、使用的; (二)因市场等原因获得型号核准证后未在我国境内销售、使用的。 二资料清单变化 1. 申请表内容变化,新申请表如下,基于旧申请表,有如下变化点: 申请人盖章处增加了承诺条款; 增加了统一信用代码一栏; 申请单位联系人变成了经办人,经办人可以是申请人公司以外的员工; 产地一栏,新增了制造商信息要求; 删除了代理商信息; 设备名称改成了设备类型; 删除了省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初审意见盖章一栏; 新申请表如下: 2. 新申请资料需求有变化,新申请需求资料如下:(*号必须提供,文件都需要中文版,其他项适用时提供) *1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表》 *2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承诺书》 *3 国外核准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(该项只适用于进口国外设备) *4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(加盖申请单位签章),境外申请单位提供合法的组织机构证明材料(加盖申请单位签章,彩色扫描) *5 经办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申请单位签章,彩色扫描) *6 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相关的生产能力、技术力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等材料*7 设备使用说明书、技术手册,与无线收发功能相关的电路图、电路方框图或原理图、关键元器件清单。说明书中应列明型号核准代码的显示方式 *8 设备的彩色照片一套,包括外观、内部电路板及标牌照片,标牌信息应当包括生产厂商、产品型号、型号核准代码标识的样式等,照片应当标注比例尺 9 申请单位请求延期的函及《一致性承诺书》 10 原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》 11 工商部门出具的更改单位名称证明及有效法律效应的相关文件 12 采用电子形式显示型号核准代码的,应当提供显示查看型号核准代码的说明和电子标牌样式 13 其他资料 14 公开日期审核材料 三流程周期加长 递交报告和相关材料之后,工信部审核周期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变成了30个工作日。